5月1日启用新版港澳签注
四项举措方便市民快捷出境
从5月1日起,结合港澳签注2005版的面世,我处将按照公安部颁布的《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、审批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》的要求,结合深圳实际,实施四项便民措施,方便群众申办出境证件,分别是:
一、港澳签注启用2005版本
从5月1日起,我处将按照新港澳规范签发2005版往来港澳签注,同时停止旧版2000版的往来港澳签注的签发。2005版港澳签注的申请方法、申请表格、填表须知会有一些更改,请市民密切留意本网站发布的内容。
二、一次签注有效期长至1年
新版港澳签注增加1年1次、1年2次团队旅游签注、个人游签注和其他签注,方便申请人在1年内自由选择出行时间。
三、异地核查回函缩短时限
缩短对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商务、劳务进行异地核查回函的时限,由过去的20天改为10个工作日。
四、两种情况可委托他人代办
市民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,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(不包括商务签注异地申请)。办理港澳通行证的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,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。
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
二OO六年四月十八日